一名七十多岁老矿工致山西省委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的一封求助信

2021-10-31 22:17:33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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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林武书记!尊敬的蓝佛安省长!
        我叫张振江,男,现年七十一岁,潞安矿务局职工,在坑下工作二十一年,合计工龄四十年。毕生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山西的煤炭事业!但因潞安矿务局的腐败分子将本人的工作档案“偷梁换柱”、“冒名顶替”进行所谓的“丢失”,拒绝给本人办理医保、拒发退休工资的问题,数次向潞安矿务局、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举报,均无果。至今仍无法享受国家法定的医保、退休工资待遇。在此无法生存的绝境之下,无奈只好以互联网的形式向二位领导进行求助。
      本人20岁时的1970年被潞安矿务局招工,分配安排到石圪节煤矿最艰苦的掘进队工作,从事八年的坑下掘进工作后的1978年,被调到潞矿工程处刚成立的建井二队,在潞矿漳村煤矿建设5号井,1981年又调到潞矿五阳煤矿建风井。前后仅从事煤矿井下第一线辛劳艰苦工作就整整二十一年。
       1991年才从坑下工作岗位,调到坑上地面的潞矿建材厂工作,七年后的1997年该厂解散,当时潞矿规定,45岁以下年龄的职工分流安排到潞矿机修厂,因本人年龄已46岁,建材厂依此规定将本人的工作档案及养老保险账户一并移交潞矿劳资处等待安排岗位。直至到达退休年龄前潞矿劳资处始终没有对本人进行岗位安排,期间并未给本人发放过分文工资,就连起码的生活费也没有支付过。
       国家于1992年开始实施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及各项社会保险,当本人到达退休年龄时,才发现潞安矿务局仅给本人缴纳了1992年至1995年四年的养老保险。
       从潞安矿务局调取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本花名册,及养老保险档案卡,以及潞安矿务局劳动保险分公司给本人发放的《山西省统配煤矿职工劳动保险手册》,这三份证据既证明本人在1992年缴费前已有22年的工龄,同时又证明本人是潞安矿务局的无固定期限的正式职工。
      依照相关法律、权威文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满10年的职工55岁就可以退休。何况本人从事井下特殊工种已满21年,当本人在55周岁时,就多次要求潞矿给予办理退休手续,均遭到潞矿的推诿,最终答复:待本人满60周岁时再给办理退休。
       当本人满60周岁时,潞矿不但不给本人办理退休手续,反而以找不到本人档案及养老金账户为由,来否定本人与潞矿的劳动关系。
       在多次反映要求无果的情况下,本人只好于2015年将潞矿起诉到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法院,该院以(2017)晋0423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潞矿与本人的劳动关系成立!又判令:因被告潞矿的责任,导致本人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潞矿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在该判决生效时,潞矿只是依照判决书中参照与本人同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同待岗情况的潞矿职工赵根生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每月平均工资3834.964元的退休工资标准,支付了本人95874.1元,也就是两年零一个月的工资。
      但对本人的退休仍然不给办理,直到2019年,山西省纪检委巡视组在潞矿进行巡视时,本人将此遭遇反映给了巡视组,潞矿在巡视组的关注与重视下,才答复,以“视同”社会保险的标准,给本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办理退休。当本人提出按“视同”标准退休金是多少时?潞矿给出的答复是三千多一点,本人对此表示不同意,理由有以下两点:第一、与本人同岗位、同工龄、同待岗情况的工友现在月退休工资已高达五千多元;第二、本人的档案在你们劳资处、养老保险金账户在潞矿社保中心,难道潞矿的两个机构能够同时把本人的退休依据都给丢失吗?不是本人的档案与养老保险账户被别人“冒名顶替”是什么?潞矿人力资源部对此无言以对,并又恼羞成怒训斥道:不给你办了,你愿意去哪告就去哪告!本人此后又多次想去找潞矿的老总及省纪委派驻潞矿的纪检组,但每次均被潞矿的保安挡之门外。

尊敬的林武书记!尊敬的蓝佛安省长!
      本人在潞矿坑下、坑上奋战付出27年之久,待岗14年是潞矿不给本人安排岗位,并不是本人不上岗。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潞矿,现在就是农村的农民也在月月领取养老金,困难户还能吃低保,国家从2003年就已对农民实施开合作医疗保险,但我这位有着40年工龄,现已七十岁高龄的潞安老工人,不但生活待岗的14年没有领取过潞矿的工资及生活补贴,现已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十多年,不但拿不到法定的退休工资,就连起码的医保也没有。现在咱们的国家已进入小康社会,人人都在过着幸福的生活,人人都能体现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什么我这个老煤矿人却因潞矿某些领导将本人的档案“狸猫换了太子”?导致本人生活在身无分文、无任何生活来源的困境中?多年来本人只是在潞矿奔波、哀求?从未打扰、麻烦过任何上级部门,现在确实是走投无路了!这次我这位老人只好祈求你们二位领导!恳请对我的反映举报引起高度的关注与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对潞安矿务局的负责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挑战习总书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等系列讲话精神,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等不作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坑害我这位年过七旬的老煤矿工人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查!并责成潞矿迅速给本人依法办理退休、医保、补发从退休年龄至今的全部退休工资为盼!
       特此求助!
       附:
       1、潞矿给本人发放的山西省统配煤矿职工劳动保险手册复印件一份;
       2、潞矿建材厂填报的山西省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花名表复印件一份;
      求助人:张振江
      身份证号码:140411195109035616
                  电话:13453567648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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