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亮明致山西省委林武书记及省公安厅孙洪山厅长的举报信

2022-07-31 15:52:48  来源:百姓
分享到:

尊敬的林武书记及孙洪山厅长:
       你们好!
       我叫胡亮明,1965年生,是改革开放后太原市首批民营企业—-太原市亚太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太原市第九、十、十一届政协委员。今天通过网络向你们举报,实属我的无奈之举!
      我在此举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经侦大队强占民营企业财产,侵占数千万元,勾结同伙滥用职权,损公肥己的案件。他们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顶风作案,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现将事情的原委举报如下:   
       一、巧取豪夺我们民企巨额财产
      2015年至2021年的7年间,万柏林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张晓东非吸案中错误查封了我公司两层楼,几年来,我拿着房产证及相关手续无数次去万柏林经侦大队要求将两层楼归还,可一次次被万柏林经侦大队以及负责本案的主办警察纪昊无情的拒之门外,明知该楼没有查封还故意将我公司两层楼强行对外出租。
       二、贪污侵占近千万元。
       7年间,将我公司两层楼约1000万元的租金强行扣押,据不归还。
       三、2020年10月,我通过网络媒体实名举报了万柏林经侦大队纪昊非法强占民营企业财产的犯罪事实,太原市公安局几任局长为此曾作出批示,将此案责成有关部门与万柏林分局解决处理,而万柏林分局经侦大队也承诺先退还一部分租金,并且告诉我已向市局打了报告,可时至今日,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此案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结果。
       四、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私设公堂严刑逼供打击报复,要置受害人于死地
       2021年4月5日,万柏林公安局以协查内蒙古监委发来的协查函,万柏林分局建矿派出所和长风办案管理中心借机将我抓回去对我采取了长达30小时的非人道折磨。他们私设公堂,对我诱供,刑讯逼供,避重就轻,给我穿上囚衣,带上手铐脚链,一天一夜不给吃喝,特别是因我患严重脑梗身体还没恢复,在血压高压175,低压147的情况下,几次跟他们说要吃药,可他们根本置之不理。
      五、疯狂打击报复触目惊心骇人听闻
      在我长达七年的维权和去年十月份以来半年的举报间,万柏林分局不仅没有纠正自己的错误,为受害人挽回损失,而是变本加厉动用人力,物力,警力对举报人实施疯狂的打击报复,甚至做为中队长的纪昊通过收买我的下属,了解调查我过去是否有过违法行为,违规调查,大有不致我于死地决不罢休。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作为万柏林分局不仅不能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是不以余力的对举报人实施疯狂的打击。
      做为受害者的我于2018年身患严重脑梗塞,这些年我拖着患病的身子,座着轮椅艰难的走在上访路上,凭着坚强的毅力终于再次站了起来,此案至今已8个多年头了,而我的损失向谁要?为什么正义非要迟到?因此,请二位领导在百忙中亲自过问,使该案早日“水落石出”,揪出背后黑色的利益链条,清理混在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以便纯洁我们的公安队伍!挽回举报人的经济损失!
      我对以上举报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胡亮明
      身份证:140113196511250817
      联系电话:18613516667
      2022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声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 一时间及时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责编:gongyi)